有一位姓王的租客,打算做生意,為了做生意的穩定,就跟房東一次性簽了3年的租房合同。
但是做生意就一定會有有賠有掙,奈何王先生的生意做了一段時間,因為收入太低,導致店面一直處于賠本經營的狀態。
再加上他自己的一些個人原因,所以他不想把生意繼續做下去了,想要及時止損。
但是當時租房合同明明白白地簽了三年,自己也不好直接找房東去說退房,所以他就想著把店面再轉租給別人。
這樣一來也不會違背和房東的租房合同,自己承擔的經濟損失也可以小一點。
想清楚了,他就張羅起來了,很快他也如愿找到了愿意租房的新租客。
但是王先生心想:這畢竟不是自己家的房子,所以轉租這種大事兒,還是提前跟房東通個氣會比較好。
所以王先生將自己生意經營不下去,想要將房子轉租,并且已經找好下家的事情如實告訴了房東。
可是,沒想到并沒有遭受任何損失的房東,卻做出了大家都不理解的決定。
在房東知道具體情況后,他不僅表示不同意轉租,還不肯出面,更不愿意退還王先生的租金。
王先生想,可能是第一次交談的時候房東聽到要退房,情緒有些激動導致后面的內容雙方沒說明白,
所以之后王先生也好幾次找上房東,想要就轉租一事跟房東友好協商。
因為生意不做了,房子干放在那里,每天都是消耗,雙方耗著也沒有意義。
但是王先生去找了,沒想到房東卻我行我素的,不僅對王先生提出轉租的事情不予理睬,對王先生給出原因,以及事情相應的解決辦法,也不做任何回應。
房東的態度,讓王先生氣從中來,就自掏腰包,花了5萬塊錢把店面改成了公廁。
事后王先生說,房子放那不用,自己不能退也不能轉租,還不如做點好事造福一方,
改好的公廁里面一共有四個隔間,可以24小時供所有人使用。
當房東知道后,立馬聯系王先生,對王先生進行痛斥,并且表示王先生私自把店面改成公廁的做法會影響以后房子的租賃問題。
看到終于肯跟自己溝通的房東,王先生說,自己想要將房子轉租的時候曾跟房東好言相談。
包括房東的損失他也考慮到,并且找好下家了,是房東自己不理不睬,拒絕溝通的,那就只能自己承擔虧損。
而且當時租房合同上并沒有注明說租房期間租客不能改房子的格局,也沒說自己不能把房子改成公廁,那麼他的做法就是符合法律和規定的,房東不能干涉。
就這樣兩人矛盾不斷升級,最后相互僵持住了,而造成后續一切矛盾的主要原因就是兩個人溝通不到位。
如果開始房東愿意溝通,事情都不會發展最后那種糟糕的情況。
希望王先生和房東能就這件事能好好商量,最終讓雙方都比較滿意地把事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