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老人撿到50萬塊錢,第二天交還失主后,失主卻否認定好的酬謝,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王老頭無兒無女,平時蹬個三輪車以收廢品拾荒為生。這天,他在看到垃圾堆里有幾個紙箱,便高興地去揀了回來。紙箱還挺沉,王老頭以為是潮濕的原因便也沒有在意。
回到住的破院子,開始整理這一天的收獲的時候,才發現那些紙箱中間還有個黑包。打開包一看,里面竟然全是錢,還有銀行卡名片身份證什麼的。王老頭大概查了一下,竟然有50萬塊之多。王老頭哪見過這麼多錢,頓時又驚又喜,不禁坐在那愣了。
等王老頭回過神來,思前想后覺得這錢不能拿。一百兩百也就算了,這可是50萬,失主一定很著急,拿了的話估計自己都睡不著覺。況且現在到處都是攝像頭,這錢拿著也不安穩。于是,老王頭給包里名片上的張女士打了個電話,告訴對方撿到了她的包。雙方在電話中約定,王老頭把包交還給張女士,為表示感謝,張女士拿出2000元給王老頭做報酬。
第二天,王老頭在撿到錢的地方把包原封不動的交給了張女士,但是張女士卻拒絕支付約好的1萬元報酬。雙方爭執不下,最后喊來了民警。張女士說自己確實是答應給王老頭1萬元,但是那是怕王老頭不把包還給自己,本來撿到的東西就應該還給失主的,不還的話就是王老頭犯法了。自己沒有必要支付報酬。王老頭認為,既然答應給自己了就一定要給自己,這是自己應得的。
最后,在員警的調解下,張女士拿出5000元給了王老頭。各位,這個結果你們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