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越來越好,這其中,通過拆遷獲得補償和新房的居民不在少數。
可是,拆遷獲得的一筆拆遷款卻也成為了很多家庭難以為繼的導火索,俗話說,共富貴難,一旦有了錢,原本還能維系的家庭卻不幸分崩離析了。
就比如這對夫婦,350萬拆遷款剛到手,妻子就偷偷轉給父母200萬!面對丈夫的質詢,妻子竟表示「這是我爸媽應得的」。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妻子認為應該給父母200萬?這件事最后是怎麼解決的?
熊先生夫婦已經結婚十多年了,兩人在南昌工作生活,也有了愛情的結晶,看上去也是一個幸福的家庭,但這個家庭卻因為一筆拆遷款走到了盡頭。
熊先生夫婦早年買了一套房子,首付30萬元,按揭了十年的貸款,巧合的是,他們剛還完貸款,他們所住的小區就被拆遷了。
根據相關的評估,熊先生夫婦共分得了350萬元的拆遷款,這筆巨款剛到賬,熊先生的妻子就偷偷轉給娘家人200萬。
后來,熊先生也得知了這個情況,就跟妻子問詢,可是妻子竟然表示這是她父母應得的,熊先生氣不過,找到岳父和岳母,希望討回這筆錢,但是可想而知,誰會把到嘴的肉吐出來呢?
妻子跟自己不是一條心,岳父岳母拿走了一多半的拆遷款,熊先生越想越氣,一怒之下對岳父和岳母提告,可謂是徹底撕破了臉。
根據實際情況,最終判決岳父岳母在庭審結束一周內將200萬元轉到熊先生的賬戶,可是過了很久,岳母岳母也沒有執行判決。
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觀念,很多人勸兩人復合,熊先生考慮到結婚十多年,還有孩子的維系,于是就跟妻子復合了,順便將岳父岳母的賬戶解凍了。
可是兩人復合沒多久,妻子又開始作鬧,熊先生感覺兩人無法繼續生活下去了,于是提出了和平分手,但是200萬元的拆遷款需要從娘家拿回來。
而熊先生的妻子表示兩人當初買房的首付款是岳父岳母提供的,這麼多年下來,補償父母200萬元是理所應當的,同時,她還表示將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歸根結底,200萬元只是兩人失婚的導火索,感情出現危機才是真正的失婚原因,至于這200萬元的歸屬問題,更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清官難斷家務事。
在筆者看來,拆遷款可以拿出一部分給到女方父母,但不是偷偷轉賬的方式,當年老人支持兩人買房,兩人感情不好了就變成了投資,拿到拆遷款就收回投資,經營家庭跟做生意似的,也確實有些吃相難看。
最后,希望兩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和糾紛。
對此,大家怎麼看?